关于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长治医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业余本科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2.2016年1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3.参加山西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山西省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2.2015年6月、12月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者。
3.参加山西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山西省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于同一页A4纸上);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与毕业证照片同底2寸照片1张,1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准确清晰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时间:3月14日—4月15日;
2.申报地点:长治医学院教务处(科技大楼1512室);
3.现场认真填写《长治医学院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人信息登记表》;
4.联系方式:杨老师(0355—3151185);
5.学院教务处对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长治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报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并颁发学位证书。
6.领取证书时间:2016年9月21日—30日
特此通知
长治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