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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0-10-18    来源:     点击: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教 [2007]3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晋教财函[2010]90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为体现党和国家的关怀,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特别突出、各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把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我院按照评审程序由年级进行初步审议。国家奖学金除具备德、智、体全方面发展外,要求学年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内名列前茅(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3.5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综合测评单位的前1%(综合测评单位人数少于100人的第一名可以有申报资格)。

    现将各年级报送09-10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结果公示5日(同时在“长治医学院金色年华网站的资助工作栏目”公示),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在公示期间内向学生处资助中心举报。名单见附表。

 

长治医学院学生处 

201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