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长医党字〔2015〕54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5年12月2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李华荣 郑建中
副主任: 冯向先 李富德 李玉冰 赵中夫 陈忠义
宋晓亮 张芳萍
委 员: 岳新风 李永红 牛庆国 李 强 吴建勇
马玉玲 常秀英 王 平 刘永华 王黎刚
王金胜 张金山 祁若冰 王 华 申徐良
付 燕 车德才 茹小光 姚慧卿 梁建君
张翠英 董培德 吴飞飞 盖庆芳 王必胜
郭崇政 苗聪秀 张晓清 崔 红 张 瑛
杨爱萍 申虎威 孙万里 贾晋太 郭步平
周晋阳 宋丽华 姚向阳 张丽芳 赵文辉
王育红 宋金印 刘 环 邢育宏 刘 莉
刘明社 唐建亭 张联珠 魏子白 任爱平
于林林 王彦斌 苗群生 尚进平
文明指导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主任由岳新风兼任。
特此通知
中共长治医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