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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7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2017年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初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空缺

各系列岗位空缺情况见附表3和附表4,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岗位职数空缺情况推荐,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组织申报。

二、申报对象

1.经职称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通过国家考试或学校委托评审取得资格)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拟申报初聘中级职务人员。

3.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拟申报初聘助理级职务人员。

三、聘任工作程序

1.符合聘任条件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取得资格待聘人员填写1份,见附件1)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初聘人员请到人事处领取表格),并向所在二级单位(部门)申报。

2.各二级单位(部门)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

各单位(部门)职称评议推荐委员会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拟聘任名单。

考核推荐要求:①师德师风考核。对拟聘教师职务人员任职期间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评议,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②结合本部门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对拟聘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日常工作表现及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得推荐。二级单位(部门)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评价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上报。

3.时间安排。2018年3月28日下午6时前,请各二级单位(部门)将汇总表、个人填写登记表及初聘表等相关资料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

2.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汇总表

3.教师、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情况一览表

4.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情况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