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树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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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4-10-10    来源:     点击:

    按照教育部财教[2007]90号、省教育厅晋教财〔2012〕240号和长治医学院长医政字[2014]36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为体现党和国家的关怀,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特别突出、各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把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我院按照评审程序由年级进行初步评选,推荐候选人,由学院评审组在全院范围进行评审大会后择优确定上报国家奖学金名单。国家奖学金除具备德、智、体全方面发展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上学年学习成绩在综合测评单位内名列前10%,一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综合测评单位的前3%内(综合测评单位人数少于100人的,排名第一的有申报资格)。

    现将在全院范围择优评选的拟报送省教育厅的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结果公示5日,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在公示期间内向学生处资助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355-3012487,联系人:原老师)。名单见附表。

长治医学院学生处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