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院、本科各年级、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晋教助 [2013]8号)的文件要求,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我院要积极参与并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以来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我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程序及申报名额
各有关单位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组织初选。
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5月5日前将评选出1—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生或优秀毕业生)及其申报材料,报学院学生处。
由学院在各单位上报的学生中,评选出5名优秀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的评选。
四、申报材料
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二份;
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二份(详细要求见附件);
3.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
以上材料都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附件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附件3:递交照片要求
学 生 处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