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工程造价公司比选公告
一、比选目的
本次比选是为长治医学院的小型修缮工程项目合理预算选定合格的工程造价公司。
二、委托期限
通过比选,选择1家中标候选人,从事长治医学院小型修缮工程预算,委托期限暂定为一年。
三、工程造价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申请参加比选的工程造价公司,请于2015 年 6月9日至2015年6月15 日,到长治医学院科技楼1509室购买《比选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时间为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上班时间,公休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工程造价公司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6 月 16日 下 午 15 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治医学院科技楼1509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开标时间为:2015年 6 月 16日下午 15 时整(北京时间)。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 人:长治医学院
联系地址: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联系 人:王 妍
联系电话:0355-3151450
资产管理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