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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3年伦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3-09    来源:     点击:

我校召开2023年伦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月6日下午,我校2023年伦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科技楼11层2号会议室召开。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校党委副书记郑金平教授,副主任委员苗聪秀教授、董俊梅副教授及委员;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张毅强教授,副主任委员王佳副教授及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郑金平主持。

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由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4部门印发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格尊严,尊重和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

郑金平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自查现有校伦理委员会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办法》要求并及时完善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二是临床研究生的伦理审查要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因伦理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三是按照《办法》要求进行机构备案和已审核通过的伦理审查备案;四是建立严格的伦理审查监督管理机制,使伦理审查从程序、内容、标准等各方面真正实质化、规范化、严格化;五是各院系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办法》并严格执行。

会议审核了21项涉及人体试验医学伦理审查申请和34项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并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最终13项涉及人体试验医学伦理审查申请、1项免除伦理审查申请和34项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通过审查;2项涉及人体试验医学伦理审查申请建议修改后通过审查;5项涉及人体试验医学伦理审查申请未通过审查,建议重新提交并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

此次伦理委员会会议的顺利召开是我校伦理审查工作的一个新起点。伦理委员会将不断加强伦理审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我校科学研究的规范开展提供保障,促进我校科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